主人养狗狗应文明

流浪犬和不文明养犬已经成为影响人们夏季生活的问题之一。昨晚,居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从去年开始,在通江路与宜宾道交口附近就出现了五六只流浪犬。家住该路口嘉陵东里8号楼的居民常在凌晨被这些流浪犬的狂吠惊醒。据张

流浪和不文明养犬已经成为影响人们夏季生活的问题之一。昨晚,居民张女士向本报反映,从去年开始,在通江路与宜宾道交口附近就出现了五六只流浪犬。家住该路口嘉陵东里8号楼的居民常在凌晨被这些流浪犬的狂吠惊醒。据张女士讲,这几只流浪犬总是结伴出行,晚上遇到有人就叫,遇到宠物犬就更要围攻。楼下还有人觉得这些可怜,时不时地扔些吃的东西喂狗,让这些流浪狗安营扎寨。

昨天22时记者在河北区乐江公寓门口附近看到,两条身长40多厘米的黑毛狗从小区楼群里蹿出,把一过路的十五六岁女孩吓了一跳。两犬围着女孩叫了半分钟,狗主人才慌忙跑来“解救”了吓得不敢动弹的女孩。可是,狗的主人连半分歉意都没表示。记者驻足现场观察20分钟左右,共有13只宠物狗经过,其中有7只狗没有系绳或链子,还有些宠物狗体型较大。记者采访居民时,大家都希望有关部门能在夏季组织一两次检查行动,收容流浪犬并提醒市民遛犬时注意保证他人的安全。

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对宠物犬和流浪犬都有较详细的管理规定。在第十九条中就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时携带养犬登记证,由成年人用束犬链牵领,并应当避让他人;因检疫、诊疗等特殊情况携犬出户时,将犬装在犬笼内,不得牵领。不得携犬进入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第二十一条还说明,市公安机关设立犬类留检所收容的犬,自收容之日起三日内可以被认领、领养;无人认领、领养的,由公安机关处理。近期,公安相关部门也将依据管理条例对流浪犬和宠物犬加大治理的力度。

夏季犬只伤人屡发生

违章养犬专项治理今启动

目前,本市重点管理区内出现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违规遛犬现象,特别是随着夏季户外遛犬活动的增多,犬咬人、伤人事件时有发生。为确保群众人身安全,本市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在重点管理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治理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违规遛犬行为专项行动。

据介绍,公安机关在对辖区内居民养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依据《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对符合重点管理区饲养条件的,将告知养犬户办理养犬登记、注册手续;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一户养多犬的居民,将告知其于6月20日前将违规饲养的犬只自行安置处理,逾期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收缴。同时,将规范养犬人遛犬行为,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在对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和一户养多犬等违规问题进行集中治理过程中,对不听劝阻的,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依法予以收缴留检。对携犬出户不符合规定的将及时予以警告,不听劝阻的,将依法没收犬只。对抗拒、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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