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训好犬关键要掌握其训犬要领,一般公认的训犬要领主要包括诱导、鼓励、强迫、禁止四个方面。
诱导是指训犬员采取足以能诱使犬产生某种行为的影响手段(如使用食物、玩具)或利用犬某一自发行为,通过口令、手势的结合使用,以建立条件反射或增强训练效果的一种手段。诱导手段最为明显的特点,就是注重犬接受训练的主动性,强调在轻松的气氛中,使犬积极愉快地完成训练过程。此手段尤其适应于幼龄犬和初训犬。如在下达“卧下”口令的同时,拿食物让犬看,不给它吃,而是右手拿食物在犬嘴的前下方引诱,当犬有获食反应时,发出“卧下”口令,趁机将食物适当再向前下方移动,右手向前下方扯拉牵引带,迫使犬卧下,从而完成“卧下”科目的训练。
在使用诱导手段时要注意掌握时机,不要始终不变地使用,防止以此取代口令、手势的作用。若与一定程度的强迫手段结合应用,效果会更好。对于沉着安静、不太兴奋的犬可多用,对兴奋性高的犬要少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