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和处罚是训练狗的基本方法,但要进行有机的结合,并掌握一定的度。对犬的奖励有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处罚则有责骂、体罚和拘禁等。在训练中,主人应以奖励为主,处罚为辅。当狗完成一个完美动作后,主人要及时给予奖励,可提供食物,可用手抚摸,可口头称赞,也可结合或交替使用。
但在奖励时也不宜过滥,以免对狗形成溺爱。此外,奖励还应及时,以便和有关科目的刺激联系起来,但对早已能完成的科目,隔一段时间后,如能完美完成科目,应再给予奖励,以便巩固原有训练项目。处罚则要掌握时机,并及时施行,通常是在狗即将做出或正在做不良行为时施行处罚的效果为最佳。对狗体罚是不得已而使用的,千万不能滥施刑罚,使狗产生恐惧和反感。对狗体罚一般是打头、拧耳或用食指轻弹鼻尖、面颊等,同时再加以大声斥责。值得注意的是,当狗受处罚而停止不良行为时,主人不可立即给予奖励,否则狗易混淆惩罚和奖励的原因,反倒把不良行为巩固了下来。